本所部分律師曾任公職及考取政府採購執照,熟悉政府採購流程,同時因有監辦政府採購之經驗,可從招標及投標階段開始,提供客戶法律風險評估、協助契約文件之審議,以及採購法令之諮詢,更可協助客戶進行異議、申訴等行政救濟程序。如遇履約爭議時,本所團隊亦得幫忙客戶為履約爭議調解、仲裁,以及協助後續民事訴訟之進行。